1、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即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