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
2、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管理规范;(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经济效益好,社会影响力大。3、申报材料:(一)《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三)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评价认定的证明文件;(四)其他相关材料。4、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一)组织形式:由各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旅游局开展申报工作。
1、“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
2、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管理规范;(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经济效益好,社会影响力大。3、申报材料:(一)《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三)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评价认定的证明文件;(四)其他相关材料。4、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一)组织形式:由各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旅游局开展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