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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刚刚发布12号通告

时间:2023-01-11 07:56:10 阅读: 评论: 作者: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居民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2、市民如非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本地区,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备案,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到所在县(市、区)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返回后,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3、凡从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来鞍人员和入境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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